多数人想争孩子,实际上并不是在要孩子,口中所谓的让孩子更好,实际上也不是为了孩子更好。

单纯是为了要抚养费罢了!

“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左右。”

“它没有一个固定的金钱数字,而是以‘百分比”的形式出现,所以,会导致低收入人员不会面临被捞女争夺抚养权。”

“因为法院判的钱,可能还不够养孩子的花销。”

“更别提还是个累赘,影响后续发展。”

“反倒是高收入......”

说着,徐德顿了顿,他看着面前的王宇,微微一笑。

“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王先生您的妻子应该在争取孩子吧。”

王宇顿了顿,嘴唇蠕动片刻,最终默然,点点头。

高收入人群的百分之二十算是极高的工资了。

王宇一个月的月均收入是两千七,百分之二十就是五百四!

五百四听着不多,但这是在眼下的2003年!多数人近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五百四!

对有抚养权的一方来说,这一年就是稳定六千的额外收入。

甚至,王宇未来还会涨薪,眼下的两千七,十年后少说会翻个七八倍!

那时,哪怕对方什么都不干,一个月也有五六千的收入........

而时间...足足要持续18年!

足足18年的额外收入啊,养老金和退休金都给不了你这么久。

一直持续到孩子成年,而孩子成年后,他们便可以从吸血‘前夫”,变成吸血‘孩子”,等个几年孩子工作,依旧能美美吸血。

至于该如何破解这一办法.......

答案是。

“破不了。”

“王先生,有关抚养权一事,没有任何办法能帮您破解。’

“当然,您也不需要破解。”

徐德开口,指出目前对方面临的核心问题。

“只要从源头掐灭即可!”

也就是,压根不让孩子跟着对方。

“可是我了解过法律。”

“我儿子才4岁,他有最少85的概率,会被判给她…………”

王宇脸色苦涩,一出口,就是十分令人绝望的话语。

“除非她能自愿放弃抚养权。”

“但因为这事都已经打上了法院...她不可能放弃。”

法律没有偏向某个性别。

但话又说回来了。

多条法律,会给一个性别带来明确的优势!

发没发现,上述所说的一切,针对正常女性没什么,是合法保护权益。

但如果女方是个捞女呢!?

首先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84条第3款,明确规定。

【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,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。】

两岁是百分百交给母亲,两岁至八岁,85%概率交给母亲。

而捞女,也是母亲。

其次。
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85条,原文明确规定。

【离婚后,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,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。】

两条法例单独看没什么。

但如果同时看呢!?

捞女根据1084条,百分百得到孩子,接着再按照1085条,获取抚养费!

这近乎是完成了闭环,性别成为了极大的优势!

别忘了还有财产分割。

离婚分割财产时,法官为了孩子,会给有抚养权的一方多分割些财产。

原本55分就已经亏的情况下,可能会变成73分,女方7,男方3。

三条规则相辅相成,近乎是无法驳回,没有任何漏洞的绞杀,这才导致,社会中一大批的男性会对离婚案有一种恐惧。

这完全没办法……………

“除非您能带走孩子。”

徐德忽的开口说道,他盯着面前的王宇,一字一句道:

“除非,王先生在您本身就具备争取条件的情况下,将孩子带走!”

“如此。”

“73分的女方7,男方3,会变成男方7,女方3!"

是的。

除非你能夺走抚养权,这就是离婚案核心中的核心,法官虽然管谁有没有错,但他们更在乎孩子。

‘未成年’三个字,永远比你想象的还要沉重,说是司法界的喜马拉雅山都算轻的!

“可是,刚才不是说………………”

“女性天生就占有带走孩子的权利吗......”

王宇深深叹了口气。

他在绿森市的互联网职业深耕多年,无数代码难题都能解决,可眼下...却只觉一阵乏力。

徐德也不反驳。

“理论是这样。”

“不过......”

“没有任何一条法例是绝对的!”

说着。

徐德没有任何犹豫,将对方困境最大难题的解决办法说出。

“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》第44条。”

“三条规定: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其他原因......”

“但凡对方踩中一条,法院都会酌情审理抚养权归属!”

“而其中......”

徐德顿了顿,他抬头,看着面前的王宇,脸上露出一种笑意。

“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中的典型,包含了‘出轨'!”

“当然,寻常的出轨可能不行,但......”

“您妻子的出轨,已经对您孩子的心理造成了一定创伤,您完全可以借此当成突破口!”

王宇是高收入。

财产分割应该是64分,出轨方占六成。

但有了孩子后,王宇就会将64分变成自身分配六成财产!

且,女方还要支付一定抚养费。

换句话说,只要有了孩子,就赢了一半,距离82,甚至是91,乃至是净身出户,都是个关键性节点!

最关键的是……………

“王先生,您确定您的孩子心理创伤仅限于,看到了个陌生男人?”

徐德眯了眯眼。

Iv2级的‘心理学”发动,令他下意识察觉出不对劲。

“您要知道,心理创伤...不是润物细无声的小事。”

“它的重点不在前,而在后面‘创伤'二字!”

创伤是什么?

拿刀子捅你一下,就叫创伤!

也就是,骨折、摔伤,伤口,都算创伤。

但如果你细想,你就会发现,创伤的出现...往往会代表存在一个‘超出正常承受能力”的行为。

就如同一个发红的烙铁,狠狠戳在你身上,随后留下一道创伤一般!

“您的孩子...您确定只是看到个陌生男人?”

徐德再次反问,这次明显给了更多的提示。

王宇一愣,旋即眸子一瞪,整个人拍案而起。

“你是说有人对他造成了伤害!?"

他惊愕道。

对孩子造成了伤害...没错。

只有造成超出孩子承受能力的伤害,才会导致对方出现心理创伤。

而人的记忆又只会记住关键,所以......

“绝大概率,是您的妻子和那个男人,可能做了一些您不知道的行为。”

“这个行为又直接导致孩子出现心理创伤。”

徐德开口剖析着。

他就好似个精英心理医生,仅是通过三言两语,便将问题抽出。

甚至这个问题就连王宇本人都没意识到!

林月和王超没忍住,多看了他一眼,内心骇然。

他们实在是想不到,对方的敏感程度竟能达到这一步...王宇只说了孩子情绪低落,他就能顺势抽出情夫对孩子做过什么这一线索!

“如果您能验证这条线索...那有关孩子的抚养权,您百分百能到手!”

“同时,王先生。”

“我在这边提醒您一下。”

“有关离婚案财产分割一事......”

话落。

徐德没犹豫,再次开口补充道:

“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,婚内存在重大过错,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少分,甚至对方对您进行赔偿的!”

“而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91条规定,婚内重大过错,有五条,分别是......”

“'重婚’、‘与他人同居’、‘实施家庭暴力'、'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”、‘其他重大过错’。”

“您的孩子……………”

“已经明确构成‘家庭暴力’,‘虐待’这两条!”

一条就对财产分割造成极大的影响。

两条完全有概率让对方净身出户!

你要知道,这可是净身出户,不是闹着玩的,在个人不愿意的情况下,法官近乎不可能判净身出户。

多数净身出户案,那都是自愿放弃的。

真要论难度...可以等同于刑事案中的‘正当防卫’!

“您若是能验证。”

“孩子会到您的手里,且至少有两成让对方净身出户,八成概率财产73分!”

徐德开口说道,眸子紧盯对方。

“同时,我不得不再提醒您一次。”

“孩子的抚养费,与财产分割比例无关。”

意思就是。

如果共同财产较少,如对方只分到了,300块,但孩子的抚养费却一千块,那是不是就不用给了?

不。

也要给,是法院强制性给!

换句话说。

“73分,您会亏百分之三的财产,但......有可能换来对方后续14年内,源源不断的抚养费。”

徐德说道。

亏3%,换对方每月收入至少20%,可能30%的收入,并且持续至少14年!?

如此一想。

王宇顿时脸色错愕,后背发凉。

难怪...难怪不是正常感情破裂的离婚案,会有那么多人拼了命也要争孩子。

这代价...简直不要太大!

“如果由我所律师出动,我可以保证的是,您绝对会有82分。”

徐德微微一笑,展现出极强的自信。

多数律师会专精某个点。

如刑事律师,会专精刑事,放到民事和经济就会萎靡。

但徐德不同。

他全都精通!

真正意义上,刑事、民事、经济、行政,四大类案全都是六维图属性拉满的级别!!!

“我......”

“我怎么取证?"

王宇经过慌乱后,忽的好似抓住救命稻草。

他跟徐德商讨完合同。

便急不可耐的追问道:

“我不会取证啊......”

“我现在都没有她出轨的证据,但案开庭已经迫在眉睫......”

“让警察取证即可。

徐德开口道。

警察取证?

“王先生,民事案和刑事案有些不同。”

“那就是取证的证据,在法官眼里并不算证据,只算一种影响‘自由心证’的信息。”

一侧的林月忽的开口解释。

民事案件,无论是证人,还是律师,找到的证据和刑事不一样。

刑事经过验证,证据就是百分百真,法官会九成信任。

民事案中,律师找到的证据,法官只会信四成,甚至是三成!

只因,他们没有身份,没有公正性”的身份,就如同18中·案,徐德让检察官黄石给自己质证一样,官方的人天生就带有“公正性,证据没问题。

所以.....

“如果您能让警察来帮您取证的话……………”

徐德稍稍思索,给他制定出第一步。

“那警方所递交的证据,放在民事案中,可谓是降维打击!”

民事里只有原告方和被告方,没有公诉人和原告人。

他们的证据法官只会信三成,同样的,对方的证据对方也只会信三成。

而警方给的证据,法官会有九成概率采纳!

双方抵消之下,哪怕被告人有辩护意见,但那意见在警方递交的证据下...完全是老戏顽童。

找不到败诉的点!

但问题也来了。

“警察不管这个啊。”

王宇五官一塌,脸色苦起。

“我找过警察,这种民事案子,警察是不管的。’

“更别提抓奸了...绿森市警察没有义务帮居民抓奸。”

虽然警察可能很乐意给王宇抓奸。

毕竟看热闹是东国人的本性,尤其是抓奸的热闹。

但警察身份中,不具备抓奸的职责。

所以……………

“没办法让警察给找证据。

王宇深深叹了口气。

"

徐德制定的计划很刁钻,却也很简单。

围绕孩子。

让警察去取证,同时证明妻子和情夫出轨,也对孩子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心理创伤。

将这些东西放在庭审上...被告方就是多张几张嘴也没办法。

可话虽简单,实施起来却连第一步都不可能!

让警察抓奸?

绿森市的管理人是疯了还是傻了!?

现在2003年,全东国都恨不得把一个警察拆成三个用,放着人不去调查刑事案件,哪来的精力给你搞这种民事案件?

更别提还是抓奸了!

“还是说....我自己去抓奸?”

王宇心一横,咬牙道:

“我抓奸也行!!!"

“不不不,我说过了,私人取证,证据的公信力很低很低。”

“何况,抓奸会导致产生矛盾,到时更说不清,对您有害而无一利。”

王宇没招了,双手一摊。

“那怎么办?”

“不抓奸就没办法取证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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